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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4章 高俅误闯白虎节堂(1 / 3)

开封府尹姓滕,并非正史人物,而是水浒传角色。

原著中,林冲误入白虎节堂一案,以及杨志杀死泼皮牛二一案,都是由他审理。

滕府尹并不是铁面清官,面对高俅构陷林冲时,不敢为林冲平反。

但他听得进去孔目【孙佛儿】孙定的劝说,不忍搞死林冲,最终将林冲脊杖二十,刺配沧州。

原著里,滕府尹坚持不杀林冲,高俅“情知理短,又碍府尹,只得准了”

。

审杨志案时,他更是轻拿轻放,认可杨志杀牛二是斗殴误杀,并非故意行凶,将杨志从轻刺配大名府。

和包拯比,滕府尹自是拍马难及,却也算不得大奸大恶之徒。

今日。

滕府尹正在堂上喝着茶水,翻看着卷宗。

元日将至,滕府尹只盼着开封府四平八稳,别出什么乱子。

偏生越怕什么,越来什么。

却听小吏匆匆来报,说是岳庙外出了件麻烦案子。

滕府尹细问究竟后,又是惊奇,又是头疼。

惊奇的,是光天化日之下,竟会有男子当街调戏民男,端得是目无王法,寡廉鲜耻。

头疼的,是犯人和苦主的身份全都十分棘手:一个是高太尉之子,一个是新晋宠臣。

这哪里是案子,分明就是块烫手山芋!

滕府尹叹息连连,叫来心腹孔目孙定,向孙定问计。

“孙孔目,这件事情,你怎么看?”

孙定为人耿直,十分好善,最爱周全良善人,更尊敬清官贤臣。

一听宋搜访竟被高衙内折辱,孙定既觉三观尽碎,又感义愤填膺,朗声道:“律法虽无调戏男子的明文,但宋搜访乃是朝廷正六品官员,高衙内当街殴辱朝廷命官,依律当依殴官罪论处,纵有八议相护,也当酌情惩戒高衙内,不可枉纵啊!”

“哎,本官又何尝不想惩治这高衙内?此子倚势豪强,多有害民之举,但他偏有个权势滔天的父亲,如之奈何?”

滕府尹摇头不止。

若每件案子都能按律审理,他便也不必头疼了。

京城府尹,不好当啊。

这里十步一高官,五步一衙内,处处都是盘根错节的官场人情。

他得了蔡太师举荐,方才坐到开封府尹的位置,算是半个蔡党。

前日他还设宴,请宋渊吃过一回酒,略作结交。

只论这层情分,他该偏帮宋渊才是,也乐意借此机会,和宋渊再拉近些关系。

可他同时还要考虑上面人的想法。

高太尉的记恨如何应对。

蔡太师会希望手下人为了些许小事,与高太尉撕破脸么

官家会希望元日前夕,闹出一桩丑闻、大案么?

思来想去,滕府尹终于拿定主意:适当偏袒宋搜访的同时,顺带和稀泥,最好两头都不得罪,将这事轻轻揭过。

“先升堂吧,且看看这案子到底是个什么光景,若是宋搜访真受了大委屈,我便是想居中调解,怕也是做不到的。”

不一会儿,就有开封府的公人,将一干涉案人等带到公堂。

不开堂审理不行啊!

高衙内调戏宋龙图,这案子直接引爆了汴京城的流量热点,已经在民众之间传遍了,可谓是舆情沸腾。

如此离奇的案件,怕是史书都能留下一笔,滕府尹可不想因为此事留下什么污点。

滕府尹既要考虑上面的想法,还要考虑下面的想法,更要考虑史官的记录。

于是开堂审理了此案。

堂下。

一边是鼻青脸肿、如丧考妣的高衙内,以及十多个被打得筋断骨折、吭吭哧哧的小厮。

一边是看起来毫发无损的宋渊、林冲、陆谦、林娘子、锦儿。

只看外在,不知情的,还以为高衙内才是苦主呢。

事实却是高衙内强抢民男踢了铁板,吃了苦头。

此案审理不难,因为目击者极多,案情三两下便被滕府尹审清楚了。

高衙内当街调戏陆谦、林冲,又命令小厮围殴宋渊,证据确凿。

但同时,宋渊也将十多个小厮打得惨不忍睹,林冲也将高衙内打得鼻梁塌陷、满脸是血。

滕府尹审罢,和其他官吏低声商议了一番,最终判道。

“此案双方互殴,各有不是。

但高坎(本作高衙内的名字)等人无礼在先,宋渊等人伤人,亦属情有可原。

自宋渊以下,一概免究。

高坎臀杖十下,罚铜十斤,其余刁奴臀杖二十。”

此审判结果一出,公堂外的百姓,顿时议论纷纷。

有人庆幸高衙内得到了些许惩治。

有人感激滕府尹不畏强权,坚守了律法底线。

也有人认为高衙内判轻了,滕府尹在和稀泥。

“互殴?真个是和稀泥的罪名,不愧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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