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藏起来。藏在池塘里,呃?”
也许一个星期,最好是一月或一年,假如没人知道池底有尸体,那么,她可能永远不会被发现。必须让她沉入池底,一直沉落在下面,让池塘里的鱼吃掉她,这样就不会有尸体,没尸体,就无法证明谋杀,即使能记住汽车牌照也没用。
他们用手挖出许多石头,手都搓破了。
然后,他们把岩石塞进女孩口袋里。
下一个难题是把尸体放进水中。达克说:“得到深一点的地方。”
“多深?”
“四五米深,你不会估计吗?”
他们俩谁都不会游泳。但他们知道,站在岸边把尸体抛进池塘里,不会抛多远的。他们必须携带她进水,那意味着,他们必须脱掉衣服:穿湿衣服他们可能会冻死,而潮湿又沾污泥的衣服,可能会受嫌疑。
于是,他们脱掉衣服,浑身发抖地进入冷水中。
在距岸边五六米远的地方,他们陷入泥中,尸体已浸在水里,石块坠着正往下沉。他们没有选择余地,放下尸体,然后大步奔回岸边。
在距岸边五六米远的地方,他们陷入泥中,尸体已浸在水里,石块坠着正往下沉。他们没有选择余地,放下尸体,然后大步奔回岸边。
他们把衣裤披在潮湿的身上。
还有脚印。他们讨论是否要弄掉那些脚印。
达克说:“脚印没什么意义,有些脚印不是我们的。反正随时会下雨,雨会冲洗掉它们。”
还有女孩的皮包,他们在小径找到皮包,发现里面有汽车钥匙——它是他们所需要的。皮夹里有十六元,这些他们决定不浪费。
其他东西都是废物,该除掉的,像梳子、化妆品、刷子、唇膏、眉笔等。
达克又跑回池边,抓住皮包的长带子,高举着用力抛进池塘。
在空中的时候,皮包口开了,里面的一些东西掉了出来,落在池塘中央,像石头一样沉了下去,除了一张黄色化妆纸,还在漂浮,如同坟头上的一朵雏菊。两人看了一会儿,急急回到小径上,迈步朝汽车走去。
时间已近六点,冬天天色暗得很快。
彼特懒洋洋地倚坐在巡逻车上,他在想,他是否该进林子里,喊那些人出来。
他听见了小径上的脚步声,同时看见树林中有鲜艳的颜色——
一红一蓝——渐渐接近,他如释重负。
正如他早先猜测的,是两个年轻无赖。
令他觉得意外的是,他们分开走。穿红衣裳的向“佳宝”走,穿蓝夹克的向“马自达”走。
“蓝夹克”开始拉“马自达”车门,但打不开,于是将钥匙插进匙孔。
彼特觉得不对劲。这样两个家伙开“佳宝”没有错,但他们分乘两辆车来公园见面,就不对了,何况穿蓝夹克的家伙,不像是驾驶一辆几乎是全新的汽车的人。
穿蓝夹克的开门开得很慢,彼特侧身过去问:“散步愉快吗?”
那孩子转过身子,两眼发直,脸上有狞笑:“什么?”
“我问你,散步愉快吗?”
“呃……当然……愉快。”短短的话,说得结结巴巴。
这孩子在发抖,彼特瞥了一眼正在弄钥匙的手。那手冻得通红,但天还没冷到那程度,那手是湿的,出汗吗?不,抖成这样不会是汗,水弄湿的?可能是池塘的水。
事实上,这孩子到处都是湿的。
这个孩子必定在池塘里游过泳。公园里是禁止游泳的。
他没有采取行动,因为没有证据。那孩子已经开了“马自达”的门,轻松地在驾驶座上坐下来。他的手在搜索座位下的调节钮,找到它,往后推了一下,以便把座位放大一点,他抬起头,仍然咧嘴笑着,关上车门。“佳宝”的引擎在怒吼,已经在倒车,“马自达”也倒车,然后跟着“佳宝”车走了。彼特继续站着,注视着两辆汽车消失。这时,彼特才真正领悟到刚才所看见的事情:那无赖把车座往后推。
彼特开始走向自己的汽车。调节座位并不能证明什么,但显然那座位不适合他……
那人个子可能比他小,一个女孩子?
树林里还有另外的人吗?
彼特开始向小径跑,五十米后,他停步大叫:“这里有人吗?”
没有回答,林子用沉默戏弄他。
他继续跑。彼特不是年轻人,他太胖,不宜做这种事,但是,他不能停止。
池塘!他记起那双湿袜子。他离开小径,穿过树林,下了斜坡。池塘就在这里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