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庇凶手、收受贿赂——我有理由相信他涉嫌犯罪!”
“那你所谓的‘证据’呢?”
对方追问,“陈志勇的证词,有书面材料吗?有录音吗?有第三方见证吗?”
“他在人民公园亲口告诉我!”
林华华语气激动,“他说亲眼看见钱枫收钱!
我信任他!”
“是吗?”
纪检组长缓缓从文件夹中抽出一张纸,推到她面前,“那你看看这个。”
林华华低头。
那是一份刚签字按手印的询问笔录,标题赫然写着:《关于林华华诱导作伪证的情况说明》。
落款人:陈志勇。
她瞳孔骤缩。
笔录内容写道:
“2008年2月15日晚,林华华科长约我在人民公园南门凉亭见面,问我是否看到钱枫收钱。
我说没看见。
她情绪激动,说‘不说实话王桂芬就死定了’,并承诺‘可以安排我离开汉东,换个身份’。
我因害怕得罪她,只好编造‘看见牛皮纸袋’的情节。
实际上,我从未见过钱枫收钱,也未进入其办公室。
所有陈述均为林华华诱导下虚构。”
林华华猛地抬头:“他在撒谎!
他亲口承认看见了!
怎么可能现在反口?”
“他说,是你逼他说的。”
纪检组长语气沉稳,“他称,当时你反复强调‘这是救人的唯一机会’,还说‘只要配合,就能进体制、转正、调离派出所’。
他本想敷衍过去,没想到你会真的去抓钱枫,更没想到你会动手打人。
他现在非常后悔,主动向公安厅说明情况。”
“没有监控,你们凭什么信他?”
林华华声音颤。
“不需要监控。”
对方淡淡道,“陈志勇的陈述细节清晰,时间、地点、对话内容与你自己的行动完全吻合。
而你——既无录音,又无书面证词,连笔录都没做。
你说他‘亲口承认’,可除了你,没人听见。”

